关于开展2024年度专任教师(博士)科研业绩考核、科研业绩奖励工作量核算、硕士学位授予单位重点学科科研团队和学科方向(后备)带头人年度考核、科研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指标的通知

作者: 时间:2024-11-15 点击数:

各有关单位:

现在全校范围内统计2024年专任教师科研业绩考核、科研业绩奖励工作量核算、硕士学位授予单位重点学科科研团队和学科方向(后备)带头人年度考核、科研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打分自评工作,希望各单位高度重视,经各单位领导审核后上报科研处。具体要求如下:

一、专任教师(博士)科研业绩考核

按照《大庆师范学院专任教师科研工作绩效考核实施办法》要求,统计表纸件和电子版(详见附件1),各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后上报。

提交时间:11月28日

联系人:何宏(文科)  李跃(理科)

二、科研业绩奖励

按照《大庆师范学院科研业绩奖励工作量核算办法》要求,上报成果奖励(详见附件2)。相关佐证材料只收取复印件。统计表经各单位负责人审核后签字盖章,纸件和电子版同时上报。

提交时间:12月2日

联系人:王冠舒

三、硕士学位授予单位、重点学科、科研团队和学科方向(后备)带头人年度考核

1.各二级学院都要填写2024年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年度检查自评表。

2.我校重点学科、科研团队年度检查及学科带头人学术(后备)带头人年度考核,以所在学院为单位,统一上交考核表。重点学科年度检查自评表、科研团队年度检查自评表、学科带头人、学术(后备)带头人及团队年度考核,以上材料(详见附件3)上交纸质稿(签字盖章)及电子稿。重复的材料交一份即可。

提交时间:12月2日

联系人:于冰

四、科研目标管理绩效考核

1.统计成果包括:论文、著作类成果、获奖成果、专利、学生参与教师科研项目、文学艺术创作类成果等。

2.上报的论文、著作、文学艺术创作须是公开出版或发表;获奖成果(包括论文、著作、文学艺术创作)必须持有加盖政府部门公章的奖励证书和文件;专利必须是国家颁发的专利证书。

3.上报的优秀网络文化成果需要提交成果佐证材料。

4.上报的所有成果的第一完成人及署名单位必须是大庆师范学院。

5.被《新华文摘》、《中国社会科学文摘》、《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》转载和被SSCIEISCIISTP等检索收录的成果提供检索有关证明材料。

6.提交时间:12月10日上报科研处。

7.提交材料(详见附件4):

1)科研成果统计表经各单位负责人审核后签字盖章,统计表纸件和电子版同时上报。

2)2024年度科研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打分自评表,所有打分项目都需附上佐证材料。其中理科打分表交给李跃,文科打分表交给何宏,学科建设打分表(第7页)交给于冰,成果转化打分表(第8.9页)交给王冠舒,电子版统一发给王冠舒。

联系人:李跃、何宏、于冰、王冠舒


所有以上四项材料,必须经由二级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核签字,方能上交。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科研处

20241114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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